- 作者:小编
- 发表时间:2024-08-13 09:44
苏州公司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设立分公司
苏州注册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公司的一切活动,除极个别的公益活动外,均为经营活动。而公司的经营活动不可能也无法局限在公司登记的住所内,也无法局限在公司登记的工商、税务辖区内。
例如,公司可能到外地去商洽、签订合同,到外地去送货,到外地去催款等,这些都是经营活动。但是,并不能要求公司在商洽、签订合同的地方事先登记一间分公司,也不能要求公司在其送货路过的各县、区设立分公司。因为这些活动虽然也是企业的经营活动,但并不能单独、直接构成企业的经营,即使企业不设立分公夸司,企业的这些活动也不会使企业的经营逃避工商、税务机关监督管理。
苏州注册公司小编提醒您这里需要将无照经营的“经营”二字与企业经营活动的“经营”二字区别开来,无数个企业经营活动才构成企业的经营,企业的经营活动是可以超出登记的辖区的,只有由无数个经营活动构成的企业经营,才是需要设立分公司的经营。
注册公司在公司登记的辖区以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构成如下情形之一的,才需要在经营活动的发生地设立分公司:
(1)以公司在登记地以外的机构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没有经营资格的机构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2)在公司登记地以外从事生产、加工、包装、分装等生产活动的;
(3)需要在公司登记地以外向购买者开具发票的;
(4)需要在公司登记地以外设置收款柜台收款的;
(5)需要在公司登记地以外设置库房或柜台向购买者交付商品的;
(6)需要在公司登记地以外设置核算收人和支出的财务账目的。
苏州公司注册需要在公司登记地以外设立分公司,否则将构成无照经营,除此之外,公司无须设立分公司,工商机关也不能认定公司、在异地构成无照经营。
我们是由财政部门批准,专业从事财务代理咨询及企业服务的公司。凭借为丰富的实践经验,规范化的操作,职业化的工作风貌,为企业赢得了客户的赞誉,也为企业赢得了效率。公司利用自身优势资源、过硬的团队为企业提供苏州注册公司,财务代理,工商变更,资质代办,注册商标和进出口权办理。专业提供代理记帐,建账,报税,工商税务变更,免税务登记等服务,能及时提供会计服务政策,法律和政府批文审批咨询服务! 欢迎来电咨询 杜会计:15365316722(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