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小编
- 发表时间:2024-07-15 10:17
一、人口规模
苏州常住人口31.39万人,比2016年增加3.06万人。全市常住人口居住的城镇人口有13.0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居住的乡村人口有17.44万人,比2016年增加0.44万人,增长了5.04%。2017年末,苏州市户籍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9.45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66.03%;居住在乡(镇)辖区内的人口为63.74万人,占13.56%;居住在村(社区)辖区内的人口为23.04万人,占12.46%;居住在市辖区内的人口为37.47万人,占11.05%;居住在镇(街道)辖区内的人口则为40.47万人,占11.99%!
二、出生人口
全市出生人口138.44万人。全市常住人口出生率为11.18‰,比上年下降0.03个千分点,比上年度下降0.05个千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4.28。与2016年相比,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了0.02个千分点。
三、死亡人口
2017年,全市共死亡人口9346人。其中:非正常死亡人口1630人,意外死亡人口570人。全年平均每10万人口死亡7.33人,比上年下降0.38人。
四、人口素质
苏州市是我国人口素质较高的城市之一,是全国第一产业比重较低的城市,也是国内工业发展最快的城市之一,拥有全国最大的人口数据库。全市总人口中有15岁及以上人口59.85万人,占总人口的15.0%。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有208人,占总人口的3.7%;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有865人,占总人口的7.8%;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有1280人,占总人口的10.1%。受教育程度人口为59.85万人,占总人口的76.0%;高中人口占17.84%;初中人口占21.48%;小学人口占5.64%;初中总人数占22.62%;小学平均每10万人拥有2.89人文凭;小学平均每个学生拥有2.46人文凭。教育程度人口中具备大学文化程度的人数占比80.0%;具备高中文化程度的人数占比14.1%;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数占比11.8%;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数占比7.1%;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比例为19.2%。
五、家庭户
全市家庭户为243.49万户。其中,平均每个家庭户拥有0.42个户口(包括常住户口、流动人口户口迁移等)。家庭户人口多的有苏州市太仓市(0.21万户),多在5-7人(0.65万户)左右;少的有苏州市吴中区(0.65万户)、苏州市姑苏区(0.53万户)、苏州市工业园区(0.52万户)。全市有常住人口31.39万人(户籍人口、流动人口)。